年(后唐末帝清泰元年)始封城隍为王爵。
宋代,封纪信为“忠祐安汉公”,被正式列入国家祀典。并明确规定,新官到任三日内,必须拜谒城隍庙,这是借用神明的威力来管制官吏。据宋代赵与时的《宾退录》记载,至宋为止,各地共有供奉纪信的城隍庙数十处,城隍“神之姓名具者,镇江、庆元、宁国、太平、襄阳、兴元、复州、南安诸郡,华亭、芜湖两邑,皆谓纪信”。
元代时追封纪信为“辅德显忠康济王”。元代天历年间,文宗又封纪信为佑圣王,并让其配享夫人,从此城隍庙里就有了寝殿,专门供奉城隍爷及城隍夫人。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城隍更是推崇有加。
相传朱元璋称帝之前,曾经宿身城隍庙而幸免大难。朱元璋称帝之后,于1368年(洪武元年),下旨封都城隍为监察司显佑王,职位正一品;与朝廷的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级。同时封各府城隍为监察司民城隍威灵公、职位正二品;封州城隍为监察司民城隍显佑侯,职位正三品;封县城隍为监察司民城隍显佑伯,职位正四品。正是在这一时期,各州府县,纷纷修建城隍庙。都城隍庙由皇帝亲自敕建,皇宫拨付银两,庙内住持由朝廷直接任命,各府、州、县则按照等级,依次效仿,规模等级完全参照地方官署衙门,按级别配制冕毓官服。1370(明洪武三年)年朝廷颁布了专门祭祀城隍的典章制度。并下诏去除了城隍封号,封京都城隍为“都城隍”。其它只称某府某州或某县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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