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上述五个军种;从军队体系来说,有中央禁军体系,有虎烈军这样的藩镇军队,还有契丹大王府、渤海大王府这样的蕃军;中央禁军体系也很复杂,有中央卫戍军,有边疆镇戍军,有戍守地方的军队。
中央禁军体系和大宋地方制度密切相连。军职品级的提升牵涉到了禁军体系,也必然牵涉到了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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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地方制度看上去是路、府州军和县三级,但事实上只有两级,“路”事实上不能做为一个行政级别。
大宋的“路”有安抚使路和转运使路之分,安抚使路是按军事部署来划分,转运使路是以财政需要来划分。安抚使路远比转运使路要多,在以安抚使为主的“路”上,帅司统领一路禁军。依常例,帅司长官还兼任本路大府的知府,而知府又兼任本府兵马都总管,统领本府厢军。同理,州一级的知州也兼任本州兵马钤辖,统领本州厢军。
路一级的安抚使,府州军一级的知府、知州,都是本地方的文职军事长官,武将只能做副职,但是,做为主掌地方军事的安抚使和主掌地方军政的知府、知州,他们的行政级别却非常混乱。
中央在军政两个体系都要“分权”,在军队更要“以文制武”,所以知府、知州虽然兼任地方军事长官,但在军政两个方面,他们都直接听命于中央,他们和“路”一级的“四司”府署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同时,中央为了限制知府、知州的权力,设通判为副职,以通判来负责具体行政事务和监察州府,通判也直接听命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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