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继承需要有人代管。只是在代管人选上的分歧,暂时没有办法调和。
长安刑部的官员,也没有办法临时修改法律,从而解决崔勇的继承代管权问题。好在法律并没有限制代管人选,倒是有了可供操作的余地。
庞宏只好向刘正汇报。
“奉孝,你认为应该交给谁代管比较合适?”刘正问道。
“十五年时间,沧海桑田,变幻无常呀!”郭嘉回答说:“崔勇实在是太小了,交给崔氏,他带子再嫁之后会麻烦不断;交给崔雨,有没有命活都成问题。”
郭嘉也觉得崔家产业代管案十分的棘手。从崔勇的人身安全方面考虑,交给崔氏是现如今最好的选择;可是崔氏带子再嫁,产业代管权的波动,很有可能影响崔勇的生命权。
十五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这其中存在着太多的变量。没有自保能力的崔勇,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天灾人祸?
郭嘉倒是愿意相信人性,然而拿崔勇的生命做赌注,这样的试探真的很残忍。
庞宏坚持觉得,让崔氏用再嫁的权利,换取崔勇产业的代管权,是当前最快捷的办法。
“庞刺史,你这样是知法犯法!你虽然解决了崔勇的问题,但是却侵犯了崔氏的正当权益!这是典型的救一人而害一人。我认为这个办法不可取。”郭嘉说道。
“庄主,这崔家大案闹到现在,总得有人做出牺牲。让崔氏承诺不再另嫁他人,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咱们必须要当机立断!”庞宏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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