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留在族中,在加冠之前还得再找代管人。不如一劳永逸,让家族中的成年男子代管,可以避免后续纠纷。
崔氏心疼儿子崔勇,不愿意放弃代管权;崔雨怕崔氏联合外人侵吞家业,只能针锋相对。
庞宏倒是提出了一个折衷的办法——只要崔氏承诺不改嫁,就可以拥有崔勇所继承家业的代管权。
刑部官员发话了——崔氏丧偶,拥有再嫁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崔家总不能为了崔勇的代管权之争,就剥夺崔氏再嫁的权利吧?
“刺史大人,兄长辞世,本是大悲;若是再限制寡嫂再嫁,崔雨有何面目立足于世?”崔雨问道。
“二弟,勇儿年不足五岁,距离加冠长达十五年。你怀疑我,我也无话可说!”崔氏说道:“把勇儿的产业交给你代管,你能保证经历了漫长的十五年,勇儿加冠之后还能保质保量的拿回产业吗?”
庞宏愣住了。这个问题非常的残酷。崔氏的话引发了更大的问题——没有自保能力的崔勇,怎么样才能活到接手产业的加冠年龄。
同时还存在着一个能力问题,崔家的产业众多,崔勇如何掌握管理产业的能力?
崔氏是母亲,对于崔勇有着特定的亲情。
崔雨已经成家立业。子女成群的他,愿意替侄儿崔勇打工吗?
要知道崔雨和崔勇之间的亲情纽带,注定了很多事情都无法公事公办。
庞宏也无法处理了,兴汉国的法律无法更改,意味着崔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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