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青,你的讲述,我听明白了。
我们按你讲的这6条来逐步沟通。
1、合伙成立公司的形式没有问题。
2、从第一年的收支分析来看,我理解这种类型的公司,需要3-4年才能把前面做的业务款收回来,不过兄弟你还没有考虑这中间有坏账的可能,也就是说有些款你有可能是永远收不回来的,这种情况在你第一年的财务数据中并没有体现出来。这样的话按第一年的情况平稳地运转下去,至少第4年满了你才能逐步地有现金的赢利,也就是说你需要解决360万的垫资能力。
3、从业务层面说,新公司按你的分析大多数是接的难做的硬骨头,这么说的话赚钱的可能性就更低了一些。
4、从人员情况来说,这种情况你能够不亏本,说实在的,我都佩服你,不过估计你为了保证质量,应该是用长期加班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这种方法并不可取,谁也不能保证你在公司运转的期间一点都不产生其他耽搁。一旦出现耽搁,你的公司运转将会陷入不正常,自然难以赢利。
5、合伙人此次没有按照成立企业时的约定,共同投资,没有帮你分担应该由股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导致你不仅经济压力大,而且内心难以平静,投资的时候硬撑下去了,赢利了呢,又如何处理,讨论过吗?对方是否愿意退股引入新股东?
6、外联找业务本来就不是你的强项,只不过你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这个职责是必须要落实到你的身上,没有人能够替代老板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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