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是在阉猪普及之后的事。
总而言之,这时代,肉是奢侈品,想要将肉进入平民百姓家,就非要寻觅到一种高产的牲畜不可。
猪……就成了李恪的首选目标,因为李恪知道猪浑身都是宝。
猪头可以做猪头肉,猪耳朵和猪尾巴那是最佳的凉菜食材,猪心、猪肝、猪大肠、猪腰子、猪肚、猪肘子那一样不是美味佳肴,猪肉就更不用说了,猪油可以用来炒菜,猪毛可以做牙刷,猪皮可以做皮鞋…
连最无用的猪屎都可以用来肥沃土地,增加粮食产量,一户人家只要养两头猪,一年的庄稼肥料都解决了。
更妙的是,猪还比较好养活,不挑食,吃了就睡,也不需要人照顾。
猪有这么多的优势,李恪有什么理由不推广呢?
翌日,一大早,李恪便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帮小喽啰直往骊山别院赶去。
今日无风,气候已经回暖,李恪骑在马上,远观那长安城,心中更多的感觉还是一种恢弘大气的厚重与苍茫,及至过了灞桥,这一眼望不到边际的灰黑城墙以它的阔大与雄浑给了李恪一种沉甸甸的感觉。
比后世之西安旧城还要广大十倍的雄城,正前方的明德门高约二十余丈,五个各容四辆马车并行的阔大门洞一排并立,各色人等自其中川流不息却又各行其道,说不尽的繁华之意。
其时旭日初升,万道霞光披洒在那一望无际的城墙上,城门上那琉璃作顶的门楼反射出道道金辉,此时唐离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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