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皇权不下县的谬论(恢复更新)(3/4)
所以古代县级行政单位以下,多数是用半自治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当然人口超过一定数额的县,还是会设巡检司这样的派出机构来进行辅助管理。根本就没有皇权不下县这个说法,只不过是到了县以下的基层,政府的掌控能力普遍变弱了而已。
古代的镇子大多数人口规模也就是几千人,说白了就是个后世大点的村子,设立个正经的行政机构根本就养不起。后世的村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不同样是半自治的状态?村官都是半脱产人员,没法全部脱产。
“别山、新设立的镇一级行政单位,额定官吏人数在十人以内,然后再配置一些半脱产的吏员,基本上就能维持住局面了。原则上来说,每两万人设一个镇子。当然这也得考虑一下实际地域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域可能达不到设置镇子的条件,可地域缺很广阔,那就设立一个比镇子低半级的乡级行政单位。”
广泛的建立乡镇行政单位,肯定是有好处的。只不过现实情况,掣肘很多,需要一步一步来。陕甘的县域多半人口规模都不够,设置乡镇,条件上有些勉强。不过目前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可行性,财政这块可以从上边先补充一点。等过几年,人口规模上去了,大多数就不再是赔本买卖了。
“财政这块,结算单位还是在县级管控下。镇级单位没有财政自主权,他们只是县衙的派出机构。”乡镇目前没有财政独立的条件,李振新也不想让他们财政独立。所有的税收收入都要上交的县里,他们所有的支出也从县衙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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