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尾,清末演变为半光头。其实满族女人童年时期也剃发,要到成年婚嫁后才可蓄发。
那种清末才有的、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清初就是死罪!
因为清初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
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后金时期以剃发为归降的标准,男人的大部分头发被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一绺,拧成绳索一样下垂,称金钱鼠尾式。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清初时期以剃发为治国之策,自辽东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至清入关后的无数次反剃发起义,成千上万的汉人为之付出了巨大牺牲。而此时的蓄发部位已悄然无声地逐步由脑后移到了头顶,但仍可称金钱鼠尾式。
清代中叶,经过血腥镇压以后,发式约自嘉庆初年起有所变化。头顶着发的部位虽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四或五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蓄发数量明显增加。胡须亦从只留上唇左右几根变成包括下巴在内的全部。
清代后期,即嘉庆以后男子的发式逐步演变为将顶发四周边缘只剃去寸许,而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辫子一条垂在脑后。
清代末期,在觉悟了的知识青年和学生掀起的革命斗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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