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前往白石广场,自愿前往者,公司将给他更多资源作为回报。并且後面还刻意注明,自愿前去者请先往公司过去,公司会给个人专门的“指导”。
公司不愧是公司,如此不择手段抢曝光率的作风,真令我甘拜下风。也是,这类事件足够吸引眼球,应该能吸引众多媒体等在那拍摄犯人。那麽有力的“宣传”,只要公司操作的好,大大打开我们知名度简直指日可待,公司怎麽会不要求我们过去?
我个人对真相啊对犯人啊都没兴趣,不过我最终还是决定过去。除了为了保持我为名利可以不择手段的形像外,我只是想知道,犯人做这件事的动机到
分卷41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