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的留言。留言内容狂妄,但是没意义的自我陶醉挺多,我看了几乎快整篇,才在最後发现重点。“……如果想要我出面自首,明日下午在白石广场上,只要我看到团体任何一人出面,我会亮出身分,与他说话……”
怎麽说,我意外了,前世可没有这麽好的特殊事件?虽然时间过去已久,但我还没老到忘记前世状况,前世凶手你应该是躲到最後,不甘不愿的被警察抓走,怎麽这次你倒是自己跳出来了?
但是不得不说,若这是真正犯人的意愿,查案的事情会简单很多。
事实上,以现在的科技水准,警察要查到那些人是可能的犯人,其实相当容易。但是查到犯人们,并不代表就真正能抓,很多规矩必须被遵守。有多少规矩?我可以举例说明。
现今,犯人已经在网路上冒出头留言,以国家机关的能力,警察不须多久,就能找到这个留言的真正源头。可是光是找到不够,就算能藉此抓到发出留言的人,只要他不承认他是真凶,警察就没资格对他做出任何需要他本人参与调查。
我所谓的任何调查,包含人能想到的所有部分。警察不要说去搜家了,连问别人他当时人出现在何处,都可能因不守规矩而被告。所以,犯人之所以能在网路上大肆宣扬他是犯人,还指定地点要求会面,就是看准警察不能动他。他若是不主动亲口承认他是犯人,警察也只能浪费更多时间追查,而不能随意找上他本人讯问。
我又回去看公司的讯息,公司表示希望我们明日下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