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的那小子苍白瘦削,也许形容为一具有实体的鬼魂更为合适。那嘲讽的眼神令我自己都起鸡皮疙瘩,恶心得我不想看他一眼,套上浴衣拖鞋,头发都没有擦干就走了出去。
厨房被一群傻逼堆满了蛋糕和馅饼,到处都是巧克力和奶油甜腻腻的气息,媚得让人反胃。我在橱柜一阵翻搅不得法,拎起半瓶香槟,经过大厅的时候,音乐一瞬骤停。那群傻逼全愣著望向我,目瞪口呆的样子,仿佛我是突然从异世纪闯出来的幽灵。
唯有李重晔看透了我是个什麽东西,坐在餐桌主位居高临下欣赏这出闹剧,无谓地旋转高脚酒杯。我冷笑一声继续前行,被一头半道被推出来的畏首畏尾的猪阻了去路。
他说“站住,”我便站住。他接著颤颤巍巍地问,“你是谁?”大厅里那些人就蓦地哄笑起来,仿佛他们的骄傲和自信一瞬间又从这蠢东西身上得了回来。可我一转头盯著他,他就不说话了,他身後那群可笑的王子公主们也不说话了。我慢慢在这些人身上扫视了一圈,踢开脚边凌乱的桌椅,接著向楼上走去。
那胖子又被推了一把,直直撞到我身上,然後跌落在地,滚了两滚。人们爆笑,他拉住我浴衣,力道没收住,把我大半个胸膛都扯露了出来,这傻子瞪大了眯缝小眼睛,可怜巴巴地骂,“你,你他妈的。”
我拎起手中香槟朝他头边的桌角砸了下去。迸裂的酒浆汩汩流淌,释放出令人心醉的美满。我捡起一块破碎的瓶底,舔去上面液体,凑近他,把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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