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九身上。初九今儿还是穿着那身冷碧锦绸袍,颈子处镶着云纱,隐约露出锁骨一痕。
南洵不禁想起彼时香艳的红梅。
倘若执住毛笔的手,是自己的,那又会是何等光景?
他不仅要画红梅,还要用浓墨描一只鹭鸟,以彰示这尤物似的坤泽是自己的。
只可惜他并非属于自己。
后来,南洵仍旧是一有闲暇,便往仉山走。倒不是去寻蔻香喝酒,而是来南帷殿访初九。
如此一来,饶是蔻香再豁达,也瞧出什么来了。她觉得,这个狼,是自己亲手引进嫂嫂室中的。唯恐出什么变故,只要一听闻南洵去见嫂嫂,蔻香便也跟着到了南帷殿。
至于初九那边,他起初觉不出什么来。平日里来南帷殿寻他的客,自是颇多,常来的有蔻香、典君他们,半月一去的便是族姐映雪,再多南洵一个,也不妨碍。
只是时日一久,再加之南帷殿小厮们的言语暗示,南洵的行为越发狎昵,初九也察觉出了端倪。
从前,他是万万不曾想到,自己与長君已有骨血,竟还有人在自己身上放心思。
只是这南洵终究是客,且并未真的对他如何,总不好拒之门外。
这日初九躺在软榻上小憩,眼眸半阖,有些疲累的模样。他身上裹着件儿赤红的寝衣,衬得肌肤雪白,甚至那白里透着微微的淬青。
“公子,再这么下去,也不是常法儿。”未回低声劝道,“不若公子称病,说不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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