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第二天一起床,他惊讶地看到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蹲在旁边气定神闲地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程修也一同住了下来。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今天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就好比一根专挑周末清晨破墙的电钻,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俞乐在电话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啜着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真是一点儿也不想和俞乐交谈。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本着友善的态度想给新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有可能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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