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际工作依旧是行政主管,之后公司也一直在聘请新的技术总监,我们一直在发布招聘广告,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随后张媛的律师出示了他们一直在招聘网站上招聘技术总监的证据。
并且出示了张媛一直在公司作为行政主管签名的文件。主张她的工作是行政主管,只是因公司的考虑,挂名了行政总监。
可这种狡辩式的证据,宁以淮并未放在心上。
此时,叶临西听到这里,在本子上轻轻写了一行字。――280万。
对,在他们调取的张媛纳税记录中,有一笔高达280万的代缴记录,而且是华康旗下的子公司代缴的。
宁以淮出示这份记录时,对方律师立即说:“这是我当事人在公司项目的业绩奖励。”
仲裁员面无表情道:“被告需要在庭后书面出示这笔资金的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还有具体时间。”
说完后,仲裁员又看着张媛:“现在,被告可以就这个280万的收入进行具体说明。”
叶临西听到仲裁的话,扬唇笑起,用笔在280上画了一个圆圈。又在旁边打了一个五角星。重点。
这笔资金才是重点,什么技术总监的职务,都可以狡辩。但是这笔钱,会成为仲裁的决定点。
毕竟一个行政主管的职务,负责的乃是公司内部事务,并不接触业务。什么项目奖励,能有280万这么多呢。
上了法庭一切都讲究证据,不是张嘴就可以。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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