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里有人,这条路走起来会轻松平坦很多。但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在那条路上他终究只是父辈们的影子,某某的儿子某某的孙子,唯一却不是他自己。
实际上,他当年一头扎进商海,并不十分清楚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只是太希望能证明自己,他需要在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感。这辈子,最起码在某一方领地,能永久地留下他季少杰的痕迹。
他什么都做,有色金属、开矿、房地产,什么赚钱做什么。他消息多,人脉广,路子野,又肯拼,成功并不是件太难的事情。
他知道别人背后说他什么,还给他取了个忒俗的名字叫鬼见愁,是啊,可不鬼见了他都要发愁?他高兴了客气得可以去钓鱼台国宾馆接见外宾,他不高兴了谁的面子也不卖,油盐不进,六亲不认。反正这世上没什么是值得他在乎的。
他以为,他这辈子就这么着了,只除了偶尔会有一种叫寂寞的东西令人讨厌,其它的都很完美。
落落吃完了饭,喝完了汤,又跟那厨师和佣人聊了会儿天,才被催了几次的管家带着上楼。
她默默跟在管家身后,平板运运球鞋踩在光可鉴人的黄菠萝木地板上,这情景,突然令她想到了十三年前,她从孤儿院刚被钟邦立领回家的时候。
直到管家帮她打开一扇深咖色的门,叫了一声:“先生,钟小姐到了。”然后走开。她才从恍惚里回神。
季少杰扭头,女孩站在门口,巴掌大的小脸,眼睛又很大,垮着肩膀,像错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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