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怜筠写一句,才慢慢地把故事写了出来,然而一直写到半夜,两人也就写了五千字而已。
“你早点睡,明天再写。”穆凌让郭怜筠睡下了。
第二天郭怜筠没出门,又写了整整一天,最后手都酸了,才总算写完了一篇两万字的短文,因为纸上又不少涂改的痕迹,她第三天又抄写了一遍,才拿去投稿。
虽然这时候已经有人在呼吁男女平等,可事实上男女之间根本就不平等,因为这个,郭怜筠到底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而是起了一个筠连的笔名。
郭怜筠出门去了,穆凌就继续看床上摊开的报纸,她这几天趁着郭怜筠睡觉吃饭的时间一直在研究报纸杂志上的文章,从中吸取经验,郭怜筠确实没有写文的天赋,所以暂时还要靠她将文章口述出来——她那么些年不是白活的,总能知道怎么把一个故事讲好。
当然,除此之外她也不忘记下那些全新的思想。
“我们继续。”投稿之后,郭怜筠又找到了穆凌,然后开始跟穆凌商量接下来要写什么:“你觉得一个女人因为愚昧,在自己的孩子生病之后不知道请医问药,反而给他喝符水最后害死了自己孩子的故事怎么样?我曾经在火车上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孩子咳嗽很严重,估计已经得肺炎了,她竟然不想着给孩子吃药,反而用针去挑孩子的胸口,说是把痰挑出来就不咳了。”她现在回想起来,还能清晰地记起当初那个孩子无力的哭声。
“可以,我们商量一下情节,然后我说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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