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臻其实先前和沈昼叶算不上多么近,只是做了七八年的同学,有种近乎默契的熟悉和善意而已。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期间,沈昼叶都总是太忙,有时连宿舍都不回,直接睡在办公室,可张臻是有时连实验室都不愿意去的咸鱼。――可是张臻却总记得,那个在军训时浑身发光的姑娘。
……2011年的晚夏,时年十九岁的张臻穿着蓝色的军训迷彩,在未名湖边坐着喝冰镇的瓶装水。他们班上的同学挤在一处,教官板着脸看着这群刚入学的新兵蛋子,让他们稍事休息。而正是那时,她本科的舍友以胳膊肘轻轻地碰了碰张臻。‘诶,诶,老四。’她舍友做贼一样小声道,‘你知道班上履历最辉煌的人是谁么?’宿舍排行老四――那年代极其流行这种叫法,一个宿舍分出老大老二小三和小四,按年龄排列,非得分出来个姐姐妹妹不行。总之,排行老四的张臻傻子一样地问:‘怎么,两个省的高考状元非得分个高低?小学生么?’她舍友摇了摇头:‘……和他俩没关系。’‘你不知道吗?还有没高考的呢。’
没高考的?张臻愣了下。然后,她舍友说:‘看。’
七年前的张臻,就是在那时候,第一次注意到沈昼叶的。那姑娘生得特别稚嫩,完全不像个经历过高三洗礼的成年人,甚至眉眼及轮廓都透露着一股难言的稚气与蓬勃之感。
博雅塔旁灌木垂柳,盛夏炽热的风,光线犹如碎裂四散的金箔。物院大多是认真学习的姑娘们,刚结束地狱一般的高三生活,满脸写着朴素,正处在人生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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