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乱亲啊,”霍奉卿以齿轻啮她的耳珠,无辜嘟囔,“明明很有章法在亲。”
“有个鬼的章法,”云知意嗔笑着,用力将他的脑袋推开些,“你将我诓回这里,是不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
霍奉卿执着地凑近她,低下头去,两人的鼻尖轻抵。
他笑道:“亏心倒不至于。但我想着,有些事,由我自己告诉你,或许比你从旁人口中听到要好。”
这种话,听起来就不太妙。云知意笑容稍凝:“你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呃,十天前,我去了一次,”霍奉卿话尾音量无端弱了下去,迎着她的目光眨眨眼,小心翼翼打量她的反应,“怡翠馆。”
——
在承嘉帝之前两代帝王在位时期,律法对官员、勋贵的行为约束到了近乎严苛的地步,官员、勋贵犯法后牵连全家甚至整族都是常事。
那时缙律中有明文:
【死罪重者,抄没家财,三族籍没,成年者苦役,稚童为奴婢;劫盗与强霸平民私产等罪,主从皆斩,三族成年者没籍,男充倌、女为娼;大逆者,抄没家财,三族之内正、侧伴侣及后院人、外室、成年子女皆以补兵】。
所谓“补兵”,就是充作随军公妓与小倌;若罪行没有严重到处苦役或补兵的地步,就会被没入教坊司、各地官许青楼或小倌馆。
承嘉帝登基后,废除或修改了一些过于严苛的律法,以减少株连。所以,这些年已没有那么多因家人犯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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