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
素雪抱着骨头啃的咔咔直响,咬裂的筒骨流出喷香的骨髓,它一脸满足的舔着骨髓。岳修瑾看它如此满足,不禁摇摇头,让丫鬟又给素雪添了一根没剔肉的大骨头。
素雪吸完骨髓,马上抛弃那根骨头,从饭盆里叼出这根带肉的大骨头幸福的啃肉啃骨头。
这伙食直让伺候的仆人们眼红,一天三顿都有肉,而且每顿吃不少肉和骨头,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养得起这么金贵的狗,这皮毛吃的油光水滑,蓬蓬松松,就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金贵狗,能让大少爷这么上心。
“瑾儿,你不能这么宠素雪。”凤氏也看不过去,旁人不知道素雪的来历,她可是一清二楚的素雪不是名贵品种,而是五年前她的儿子从路边捡来的土狗,当时的素雪可怜巴巴的巴掌大,不知道遭遇了什么事情,浑身的皮毛烧得焦黑焦黑的,东一块烧秃了,西一块烧秃了,有的地方都烧的见肉,那尾巴更是焦糊的能见到骨头。
烧伤成那样的小狗必定是养不活的,凤氏也认定养不活的,不过儿子难得对一样事物感兴趣,也就没劝儿子丢了小狗。当年半死不活的小狗硬生生挺了过来,皮毛渐长,再也看不见一开始的奄奄一息的模样,居然长了一个白毛团子,摇着尾巴在她儿子的腿间钻来钻去的玩,那一身长长的白毛硬是把一条秃毛小土狗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很名贵的长毛犬。
凤氏不得不承认“毛”对于狗来说真的很重要。
“没事,素雪吃不了多少,我养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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