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碗、递碗、给乐山擦汗。乐山本来觉得厨房多一个人碍手碍脚,但是花临生得赏心悦目,学东西不算慢,于是他对花临的耐心比对乐天还好。
乐天跑来端面也喜欢往厨房里多瞅几眼那青年好看的身影,同样忙得满头大汗,同样是年轻健壮的汉子,同样穿着粗布衣,那布衣还是当铺买的,怎么花临就比乐山好看许多?
第一晚陶乐水跟花临说了自己与药仙初遇的事,那是万年前他的某一世,当时他是一朝昏君,而药仙还是个小散仙,为了避雷劫而跑到凡间寻求庇护。
花临打地铺睡,听得入迷,一时也忘了自己的事。陶乐水挑了些有趣的片段讲,对他而言那也已经是不同时空里,别人的故事,叙述时心情没有起伏,甚至觉得有些陌生,就好像这一世他初见药仙的时候,面对那么特别的存在,心里却只有:“该来的还是来了。我就把该说的说了。”这样的想法。
“所以你为了能跟晋在一起,成天想着成仙的事啊?”
陶乐水听花临的问话已有浓浓困意,笑着回答:“当时是这样的。所以才成了昏君的,一国之君只想着要跟仙人私奔呢。多愚昧。”
“后来怎么了?”
“药仙选择回到他的归属地。我始终没能到他的世界,他也不打算带我走,应该说……他没办法。他有他的修行,不能因我而搅入新的因果里,所以我还是在人间。”
“他好狠心,任由你在人间自生自灭,思念他到死么?”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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