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
秦朗穿上了一身甲衣,把衣服装进了包裹里,带着孙权和一队士兵向着宣城开拔。
宣城距离长沙足有八百多里,谓是袁术领地的两个对角距离,幸亏水路通畅,若不然只是奔波之苦,就得要了人半条命。
经过了半月的路程,一队人马在宣城地界上岸。
这一路而来,秦朗对于汉朝末期的乱世,又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船行了不多远,就能看到飘着的浮尸,一群野狗在河里把浮尸往岸边拖拽。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腥臭味。
这种场景在一路上已经是常态,河流缓慢的地段,总会见到。
有穿戴富贵的,也有穿着甲衣的,更多还是衣衫褴褛的。
这个时代……人命是真的不值钱。
“妹夫……”
“啪……”
秦朗扬着手,一个脑瓜崩敲在孙权的脑袋上,“你刚才叫我什么?”
“咳咳,先生,一路走来浮尸众多,且大多身有刀伤,这件事你怎么看?”
“你……你以为你是狄仁杰啊,还是我是元芳,还我怎么看?”
“狄仁杰是谁,元芳?”孙权茫然。
乱世之中人不如狗,那些衣衫褴褛的平民百姓,肯定是被剥削而死的。
身穿甲衣的士兵,战死沙场,却来不及收敛尸体,在河流里被鱼虫啃咬,很有可能是败军之兵。
至于那些衣着富贵的尸体,很有可能是遭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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