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了一架,还蛮惨烈,当然,她更惨。
我的脖子,詾口都被她抓出了血痕,脸被她扇了两巴掌。
我踹了她好几脚,她踩滑了,头磕开了一道1.5cm长的口子,缝了两针。
最后我被送回去住了三天,赔了一千多块的营养费,医药费。毕竟是她先挑的事,我的惩罚相对较轻。
她从医院回来之后,住了一个星期才被允许返校。
回来之后她收敛了不少,没再明目张胆的针对我,偶然擦身而过的时候撞我一下。
对于这些,我当然是更加用力的撞回去,你以为我多好欺负。
我在学校,除了成绩算好,特长多且优秀,其他的,还真没什么好名声。
检讨佼到老师不愿意看,学校的塑胶跑道都快被我们踏平了,负责侧所的别班同学都认识我们几个,每次见到都打招呼:“又来帮我们扫侧所啊?”
按叶欣说的,要不是我们成绩还过得去,人又多,早开除一万遍了。
其实不只是我,我们一窝都这样,包括我和叶欣几个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我们高一的班主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的,脾气不太好。
我亲眼看到,有人去办公室说我们班有人打架了,他气势汹汹的往教室冲,人还没到就听见他喊:“安慕晨他们几个兔崽子又惹祸了?!”
冲到教室看到我们好好坐在位子上,一脸惊讶:“奇怪了,居然不是你们?那还会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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