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不禁觉得好笑。
一阵凉风从芳芳流到我腿根处的液体上掠过,一阵凉意让我精神为之一振。
趁着还没有射精,我决定试验一下。从每分钟六十步到每分钟一百二步,我发现以每分钟八十到九十步的频率刚刚好,不至于走太快,在芳芳阴部还没有撞到我耻部的时候就把她推出去,也不至于走慢了白白浪费芳芳屁股打在阴囊上的动能。找到最佳频率后,我走了起来。
在荒野上,我一个人独行。身上背的除了一个人以外,还有六七十斤的物品;除了脚上的一双鞋外,身上没有半件衣服。单看这段文字,你是否会觉得我很苦,很累。
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双手环放在在芳芳的屁股上,一面抚摸一面行走,一面阴茎深深地撞在芳芳已经松软如泥的子宫口,同时阴囊又被芳芳的屁股用力还击着。我同时享受着痛感和快感,我是越走越精神,越走越有力。如字面上的:痛,并快乐着。
我太佩服我自己了。行走做爱很多人都会,但象我这样会走一须三千米的,又有几人把边走便爱提升到一个艺术高峰的,估计,就我一个吧
走着走着,我发现一个问题:我不认识路芳芳却在背对着路,而且在闭着眼。这个发现让我很懊恼,给我的结论是不要得意忘形。只好打断走路的快感,停下来,拍着芳芳的屁股让她尽量清醒,然后原地转圈以便她寻找道路。如此再三后,我忍着射精的念头在神志不清的芳芳胡乱指路下居然找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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