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和王思年的相遇来得很快。
大学开学的两个月后,他又见到了她,在t大后门的奶茶店外。
这家店刚开不久,赶来尝鲜的人很多,所以队伍绵延出去四五米。
女孩正独自一人排队,举着手机叽叽喳喳的不知在说些什么,表情兴高采烈。
她比初遇时胖了一点,脸看着肉嘟嘟的。明明头发极短,面孔却是不自知的艳丽。这种微妙的冲突反而显得整个人更生动,好像带着朝露的水仙花。
宋谨和正在犹豫是不是应该上前问好,王思年却突然收了手机,转身面向了他的方向,表情都变得明媚起来。
“你往前走一点就能看到我了!”少女冲他挥了挥手,提高了嗓门。
她在喊我吗?
宋谨和有些疑惑,但是换
是情不自禁的准备从胡同里踏出来,靠近一些。
他骤然有些紧张,不知道一会儿见了面,该用什么开头比较好。
好久不见?
——不行,这样会显得自己像个偷窥狂。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不行,这样未免太过普通。
根据心理学上的光晕效应,第一次正式见面留下的印象很重要。所以一定要有个完美的出场才可以。
他手心里出了层汗,捏着裤兜里给王思年买的手链,有些羞赧起来。
就在这时,眼前一个急匆匆的身影跑过,停在了姑娘的面前。
宋谨和停下了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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