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跌眼镜-----虽然上大学以后我已经改戴博士伦了。
第一他三十岁了。
在二十一岁的年纪,三十岁仿佛遥不可及,而她的男朋友竟然三十岁了!第二他有钱。
他家在浙江一个富裕的村子,有厂子,从厂长到出纳到员工都是他们一家子。
他自己却在离家千里之外的政府部门找了个饭碗,每个月拿几百块钱的工资。
他在单位附近租了套七十平米的两室一厅,从老家带来个二十来岁的本家孩子,每月给那孩子几十块钱,让他买菜烧饭、跑腿打杂。
她叫那孩子“陈乐祖的狗腿子”,简称“陈狗腿”。
第三点最致命:他竟然比她矮!那时候女孩子对男孩子的身高挑得厉害,一米七是“二等残废”。
按这个标准,陈乐祖算“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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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幺会看上陈乐祖呢?我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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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说法是:追求她的男生不外乎夸她漂亮、身材好、头发长、声音好听,陈乐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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