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亲卫为锋,一往无前的杀入了乌桓人的大营。
另一侧,麹义更是狂放,他几乎是一直站在马背上,不停的吼叫着,手中的一石半强弓从来没有停过,每一次放手,远处都会有一个乌桓人落马,而且这些乌桓人无一例外都是极力在组织部下反抗的小军官。
跟随刘修作战多年,麹义深知斩首战术的精髓,他虽然做不到百步穿杨,可是他的箭又快又准,三十步以内,几乎从不落空。他还颇有刘修阴险的真传,在这种快速冲锋中,他从不冲在最前面,在他的身前,总会有两到三个精锐骑士做盾牌,好让他从容的放冷箭,这种战阵狙杀的快感一直是他非常享受的事情,比起拿刀砍人,更让他沉醉。
正因为如此,麹义一直觉得甘宁的品味不够,虽然甘宁的箭术比他还要高明,但是两人的境界不在一个档次上。甘宁那是最下等的杀人方法,他这个要高级一些,而最高明的应该就是刘修那样的,连手都不用动,只要吼一声,对方就倒地身亡。
当然了,那种境界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所以他只和甘宁比,从不和刘修比。
“加速!”麹义撒手射出一箭,将一个髡头锃亮的中年乌桓人射倒,回身对不远处的段煨破口大骂:“你不能再快点,慢得像乌龟似的,段公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转过头又喷了近在咫尺的姜舞一脸唾沫:“亏你还叫子凤,你不能飞过去?慢得像个娘们。我呸,就是咱凉州的娘们也没你这么慢的。”
姜舞被他骂得火大,挥起战马,一刀劈在战马的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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