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与棠看着她手里沉甸甸的塑料袋, 也不管她说什么,直接“抢”了一袋过去,然后朝小区里走去。
可真是个强势的女人,赵暮夕反而跟在纪与棠后头,她记性可真好, 就上次来过一回,但方向感却丝毫不差。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看着买了些。”赵暮夕加快脚步追了上前,每回问纪与棠要吃什么,她都说随便,其实这样的人最讨厌,好在纪与棠还没挑剔过她做的菜。
两人一路上说了些有的没的,很快就爬上了六楼,纪与棠贴心地替她拿着手里的东西,让她拿钥匙开门,赵暮夕对着锁眼半天的没插进去,纪与棠在一旁想笑,还不忘嘲讽道,“笨手笨脚的。”
“嫌我笨啊,那你别来我家吃饭。”赵暮夕从纪与棠手里夺过塑料袋,提着先进屋了,转过身后脸上明明在笑着,可嘴里却在小声哔哔,“你一大老板来我家蹭饭,还真好意思……”
纪与棠笑而不语,进屋换上了赵暮夕的拖鞋,客厅的沙发上堆满了小公仔,是她们上次在商场一起抓的,赵暮夕这里的确不宽敞,堆了这么些东西,就显得更挤了。
赵小姐才是典型的“口嫌体正直”,一边叨叨着纪与棠来蹭饭,一边在厨房里熟练地处理着食材,上次在医院,医生嘱咐纪与棠要饮食清淡,赵暮夕就一直记着,自从纪总来她家蹭饭以后,她的口味也清淡不少。
纪与棠还是喜欢倚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她做饭,她低头切着菜,长长的头发时不时落下来几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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