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到了门口,推开了门。他看到了什么呢?
刚刚敲门的人,此时已经退开了十步远,远远站在月光下,像是事先排练了无数遍那样,听到白雪开门的动静,缓慢、且华丽丽地一转身——帅啊啊啊啊啊啊啊!帅死了啊!帅晕我了啊!白雪在心中啸叫着,激动澎湃的心潮,简直要淹没他的理智了。
王子有着一双他梦想中最深情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闪烁着迷人的星辉,他略略勾起的嘴角,露出一个像是久违了的笑容,含笑的眼角望定了白雪,像是一曲无言无声的表白。
不过,你们要是以为他是童话里那种传统的王子,那就错了。因为,他和白雪一样,也是一个穿越过来的大学男生,穿的自然也不是白马王子的戏服,而是套着一件boy london的黑色潮男卫衣,而且还是今年刚出的玫瑰骷髅款。衣服上缠绕的一株玫瑰花藤上,缀着一颗颗小小的骷髅头,既哥特复古,又精致时尚。(不要问我为什么是这个牌子,因为我喜欢!我的衣服很多都是boy或kenzo的,我不清楚大家的品位,所以只能写出自己萌的款让自己高兴哈)
此刻,他帅气飘逸的前额刘海下,勒了一圈皮绳,上头固定着一只探照灯,显然是走了很久的夜路来的。最要命的是,他的嘴角并没有像老套的爱情故事里那样,含着一枝俗气的玫瑰,而是……叼了一条纯白的蕾丝带子,至于是干什么用的呢?待会儿告诉你们,也许有些看过原著的读者已经猜到了。
王子叼着丝带微笑,张开上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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