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人已经很多了,但是凭借王一三寸不烂之舌,他们两人很快就加入了一队。
有的时候,李牧一直很好奇,王一是怎么做到每次打球都能和对方称兄道弟的,似乎他本来就很会社交,而这种技能自己差的很远。
一个半小时的篮球,打完之后,李牧和王一都筋疲力尽。
蒋胜男跑完步,已经买好水等在一旁。
看着两人抬头猛喝水,蒋胜男看似不经意问道:“你们俩考虑好文理分科之后怎么选了吗?”
王一用T恤擦了把汗,想也没想就回答道:“我肯定是选理科的,文科那些要背的东西我背不出来,还不如做数理化来的方便直接。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李牧冷笑一声:“富婆,你看到了吧,什么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就是!”
王一听到这句话就准备上去拼命,被李牧一把推开。知道打不过李牧的王一只能对着空气张牙舞爪。
蒋胜男“噗嗤”笑了一声:“王一是火箭班的,怎么可能头脑简单。李牧,你呢?你想选什么?”
李牧沉默着,并没有回答蒋胜男的问题。
倒是站在一旁的王一,在听到这句话之后随意说道:“胜男,你觉得,李牧应该选文科还是理科。”
“我?”蒋胜男指着自己,“相比而言,他理科成绩确实更好一些。要不是英语拖了后腿,我感觉他是可以进火箭班的。”
王一深以为然点点头,对着李牧说道:“听听,富婆多了解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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