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对方想象的要求,那就只能让谈判条件变的苛刻了。
“那你们是否尊重我们公司的核心利益呢?”科隆问道。
李明勋笑道:“核心利益是相互尊重的,这点我们需要商讨了。”
坐在长条桌末尾的大卫忽然发现,自己可能搞错了一件事,他以为东印度公司与李明勋的谈判会是一场和解,即划定势力范围,互不侵犯,仅此而已,却不曾想这场谈判会涉及方方面面的,有些甚至超出了他的能力范畴,大卫没有表现出自己的无知,他只是有些担心,这场谈判会什么时候结束呢?
正如大卫的担心,这场谈判历时三天,双方达成了多达三万字的合作协议,其中条文竟然超过了两百多条,大卫感觉自己没办法确定这些条文的公平程度,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协议是否威胁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利益。
谈判的得出的协议分为安全、贸易和台湾问题三个部分,其中贸易占据了最大的篇幅,核心的原则有以下几条。
第一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大明的直接贸易权,李明勋以明国朝廷对荷兰人的不信任感为由限制了荷兰在香港的自由贸易,实际上荷兰人无法否认,当初英国国王派遣商船与广东贸易,上上下下打点好了,葡萄牙人一句英国人是红毛夷,直接让双方立刻开战了。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遵守明国法律、接受社团监督的前提下在香港设立商馆,不限制收购明国商品,但不得随意出售南洋货物,在价格商定的情况下,一切南洋货物都必须交由腾龙商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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