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反而是手上凭空多出了一个日记本。
日记本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外壳覆盖着厚厚的灰尘。
杨初成把灰尘拍了拍,日记本的表面随之显露出来。
它的外壳是皮制的,呈祖母绿色,附着着不均匀的霉斑。
本子中间夹着一根红色的线,有一半截掉落在本子外。
打开日记本,一股淡淡的潮湿的味扑面而来。
每一片纸张都泛黄,表面褶皱,像是被火钳烫出的一个个波浪。
第一页的字,歪歪扭扭,就叁四排的字数,字里行间,稚气未脱。
日期,一九二零年五月叁日。
杨初成看了这个日期许久,联想到了什么似的,迅速将日记本往后翻。
“哗哗“的声音持续了一小会,
大概有几十页的样子。
日记的最后一篇,字迹和内容都与第一篇大相径庭。
字迹娟秀,笔墨流畅,光是随意扫一眼,就透露着满满的书卷气息,让人情不自禁地对写字的人产生遐想。
---或许是一个穿着小洋装,戴着珍珠耳饰和银手镯的千金小姐,闺中无聊时的消遣?
或许是一个纤纤细腰,一袭丝绸面料的旗袍,脖子上挂着一圈珍珠项链,烫着贴额的卷发的成熟女性,在小阁楼上,一笔一划,吐出的皆是心事。
不过,杨初成只对日期感兴趣。
文字的最后一排,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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