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上下全是伤,比半死也强不到哪儿去,一条腿甚至还有些跛。
他走路向来慢,又在刻意的注意之下,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是个“瘸子”,连陈觉明和严海都不知道。
那一年,老爷子将他带回家,给他起名叫宁见景,让人好好照顾他,养的白白胖胖的。
他以为他终于拥有一个疼爱他的长辈,找到三片瓦,一个家,不必流浪了。
他每天都乖乖巧巧的帮佣人收拾东西,听从每个人的使唤,对别人的冷眼一笑而过,甜甜示好。
不想辜负老爷子的恩情,也希望不要被这个家赶出去,他感激这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都是他求之不得的家人。
直到有一天,老爷子拍拍他的头,让他跟自己走,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要去哪儿,便乖乖的上了车。
那是一家私立医院,那么粗的针头扎进他的手臂上,挑破皮肤刺进血管,从那里头抽出鲜血,然后再输进另一个人的身体里。
他的“大哥”。
时间一长,佣人也都知道他根本不是什么二少爷,只是个老爷子买来的“血人”罢了。
除了不会饿着他,让他血液充足之外,冷眼、讥讽甚至能随着空气塞进他的胸腔里,充斥着他的四肢百骸。
其实,大少爷对他并不算坏,相比较那些冷眼讥讽的佣人和尖锐羞辱的老太太以及阴沉算计的老爷子来说,他甚至称得上关心。
他甚至还替他训斥过那些佣人,是否因为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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