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是不愿意回去那个乱七八糟的住处,要不是因为军训期间学校每晚都会统计人数,他早就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了,而且听说刚上大学的第一年,学校是不允许在外留宿的。
几个室友除了方宇外每一个都著让他无法忍受的恶习,不是睡觉打呼噜,就是脚臭,这才开学十天,寝室里一推门就散发出一股怪味,混杂著臭脚丫子以及汗液的酸味。
林默言没住过集体宿舍,从前不是住在家里,就是在学校外面租房子。
本来填高考志愿的时候,他想的是填本地的学校,但是继父对他的态度越来越放肆,盯在他身上的目光每次都让他心惊,那个继父还总是在母亲面前对他动手动脚,碍於母亲的情面,他只能生生受著。
为了逃离继父对他的觊觎,他远离那座城市,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现在这种集体宿舍的生活让他很多地方都不方便,宿舍里没有淋浴,如果想洗澡就只能去公共浴池,这对他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
每天晚上只能躲在厕所里用凉水往身上冲一冲,现在虽然天还热著,但毕竟已经是秋天,晚上的时候天会转凉,现在用凉水随便冲一下还行,以後恐怕就得感冒了。
由於他身体特殊,现在他在寝室的生活可谓是心惊胆战,每一次上厕所都得锁门,每一次换nei裤都得进卫生间,弄得几个室友都怀疑他在里面做“右手运动”,而且还早泄!毕竟上个厕所换个nei裤用不了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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