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来这儿。
演武场上插了一根枪,一柄剑,再无其他。
枪是淡银色的,远没有朝廷赏他的那把金枪好,但这把银枪曾陪了他很多年。
姜楼走近,握着枪柄,熟悉的感觉爬上心头,他将银枪抽出,耍了个枪花,低声笑着说了句,“老伙计,我又来看你了。”
他也拔出那柄剑,用衣袖擦了擦,“还有你,想她了是不?不要着急,今晚我就带你们去看她。”
“想必,她也等了我们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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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胜在锄草。
一身布衣。
朝堂中有很多人在暗中嘲笑他,说他身为筑神,却与那些田间的老农穿得无甚分别,简直是辱了修士的名声。
即使是与他交好的姜楼,也偶尔会笑着说他一身泥腿子像。
但他其实不在乎。
那些人都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皇亲国戚,商贾贵族,自幼便锦衣玉食,但他秦胜不是。
他出身贫贱,侥幸得了老天照顾,有着难得一见的修行天赋,被大黎的官员看重,入了第五监,成了位小小的弟子,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灵海、神念、空明、筑神,他一路走来,从荒山外的农家小娃,变成了大黎的扛鼎之人。
他若是想,权,可仅次于皇室,财,可压下七大家,但他什么都没选。
数十年来,过着清苦的生活,穿着一身布衣,种着几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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