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洛克是美国的警用枪支之一,姓能很好,而且16omm的长度,5oo多克的净重,无论是放在身上还是握在手里,都不会引人注目。
原来……
男人拿出枪,并非是要向着她,反而是为了她。
“我不在的时候,要随身带在身上。”
乔曼垂下眼,松了口气的同时,眼里闪过一丝复杂和动容。
“会用吗?”沈锋带着她的手,轻轻往后一扣,便上了膛。
当然会。
乔曼摇摇头,转了个身,面对面望着男人,“你教我。”
“好。”沈锋勾了勾嘴角,“今晚,爷保准……教会你玩枪……”
……
……
上半夜加上下半夜,乔曼统共玩了一整夜的‘枪’,第二天直接睡到了中午。
午饭她被佣人邀请到了寨子中央那栋大房子里,一个相貌秀气的缅甸女人接待了她。女子很少见的会说中文,自我介绍说是辛泰将军儿子的保姆阿莱。
终于遇到了能够沟通佼流的人,乔曼本打算同她聊一聊,多了解些信息,但随之从楼上下来的一个小男孩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你就是吴沈锋的‘哈帕’?”
小男孩穿着一身名牌,一脸倨傲地望着乔曼,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沈锋早上临走前有跟乔曼提起过阿仑,所以她一下便猜出了小孩是谁。这样的熊孩子乔曼以前也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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