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的。四肢通常未被烧毁,而躯干被烧的程度最严重,在许多案例中,躯干被完全烧毁,骨头被烧成了灰烬。
四、火势局限于人体和附近,而没有蔓延开去,周围的家具一般未受损或损害不大。
五、尸体、骨灰下面地板往往复盖着一层难闻的、粘稠状的黄色液体。
最早对人体自燃现象进行系统科学调查的人是德国化学家贾斯特斯·冯·莱比锡。
他一共检验了大约50个人体自燃案例,对于众口铄金的酒精原因,他指出就算把解剖样本存储在浓度为70%的酒精里,这些样本也不会燃烧。
哪怕是给老鼠注射乙醇(酒精),老鼠也不会着火。
莱比锡的实验证明酒精与人体自燃之间几乎不存在因果关系,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质疑。
1961年,伦敦验尸官加文·瑟斯顿在《法医月刊》上发表论文《人体的异常自燃性》,对人体自燃提出了一种假设。
该理论认为,少量外部火源例如一枚燃烧的烟头会烧焦人的衣物,令皮肤绽裂并释放皮下脂肪,脂肪反过来又被吸入燃烧的衣物,把衣物变得像烛芯一样。只要有燃料,这样的燃烧就会持续。
动物实验证实了这一假设,实验结果与在人体自燃现场采集到的证据吻合。
一般的人体都在脂肪和其他化合物中存储着足够的能量,能支持人体的充分燃烧;就算是很瘦的人,其组织里也储存有不少脂肪。这些脂肪一旦被燃烧的衣物加热,就会通过毛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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