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中间的废纸上面,放着一把后门的钥匙。
服务台内侧有电冰箱、录音机和装着150元现金的手提金库,均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酒店关门后,好象还没来得及打扫,地板上散乱地扔着纸屑,吸剩的烟头及火柴杆。在尸体腰部附近的地上,曾提取到了与本店型号不同的火柴杆两根,都烧掉了一截。
店内东南角有一厕所,从里面提取到一件印着大量血迹的白衬衫,初步认定,此衬衫与本案直接有关。店铺最里边的地板上,有一煤气取暖炉,上面放着一个盛水的脸盆,水是凉的。
后门口处有一块0.9米见方的厨房,煤气取暖炉的橡胶管就从那里引出。
再看现场照片,尸体的头部朝向正门,脸偏向右侧,两只脚并拢偏左,身着花丽的谈茶色和服,衣带是解开的,大腿坦露在外。
颈部的红色皮革腰带呈水平缠绕一周,两端没打结,垂掉在那里。上面的黑底红条领带紧紧地绕两周后,打了一个正结。
尸体的内衣潮湿,被认为是失过尿。地板上扔着一件男用马夹背心,有被踏过的痕迹。
还有记录显示,把尸体从椅子上搬去之后,在腹部下面,发现有两条半新不旧的裤衩。
从整个尸体看,没有一点抵抗过的痕迹,所穿衣服也没有创伤,但在**上,发现有拇指大小的烧痕。根据情况分析,此案或是强奸杀人,或是堕落的情交游戏后(火燎**)的杀人。但目测在**周围却未发现有**存在。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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