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数字很可能只是实际人数的一半)通过了美国政府的“身家安全调查”(securityclearance)而从事机密工作,这些人都有签保密协议。
阿金和普利斯特还发现高达85万4000人有美国**的“绝密许可”(top-secretclearance),实际的人数一定更多。
几十万名军工复合企业的员工,从秘书、收发室人员到执行长,都签署了国安局或中情局的保密协议,协议规定他们不准谈论他们看到的任何事情,就连违法、违宪的事情都不能讲出去。
政府有一套可以毁灭个人私生活的机制,这些人就算只是含沙射影,透露一点风声,这套机制也会逼得他们走投无路。
如果这些员工告密,按照我的亲身体验,政府有权行使国家保密特权(statesecretsprivilege),封杀他们提出的诉讼,把他们的诉状封锁在法院的档案柜,然后把他们关进大牢。
只要他们对任何人谈论自己承办的业务,不管是不是机密业务,就会遭遇这种下场,我就看过类似的案例。
他们有这种权力,你在中情局内部告密,他们就启动私生活毁灭机制,顺便用国家保密特权打击你;如果你对自己的妻子或律师告密,他们就送你去坐牢。
*****又称*******。它的力量可以操控国会(这原本是我们民众在**的代表以及为民喉舌的机关),国会中有个军事委员会(ArmedService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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