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他真的只会被拘留几天。惟有他明知老婆手袋中的一万块是别人的、还抢了逃走,才会被判刑。据说能判三到十年,加上抛撒洒假~钞情节恶劣,或许会从重判刑。
这样的畜牲就该永远呆在牢中!但,这是见过世面后的她才有的看法。
在她的老家,不论在乡下还是县城,老公打老婆、爹妈打孩子寻常。她会被张老师收为小保姆,是有天和大姐一块随父母去镇上赶集,自家菜摊客少,她拣起石块在地上划字玩,母亲来火,操起藤条狠命抽她。正好张老师到小镇做客、随亲戚逛菜场,看到这一幕上前制止。母亲跳脚骂张老师多管闲事,张老师说:“这闲事我还就管了。你们即说她是赔钱货,不如送给我,我不嫌。她长大后你们也是拿女儿换彩礼,说个数。”
母亲一听立即望向父亲,父亲毫不迟疑一口答应。拿了钱后,父母好似怕张老师反悔般连菜都没再卖,丢下她便走。
这种以“送人”、“嫁女”为名卖女儿的事太常见,至于合不合法,偏僻山乡谁管?她运气好,买她的是个好主人,她得以读书、在县城长大。如果一直在乡下,会不会和周某一样逆来顺受?呃,周某不是乡下人,城市逆来顺受的女人也挺多。
想的太入神,听到开门声她才惊觉天色已黑,只有路灯光亮斜进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