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几个奴隶,后天跟上一群匠人,便拉拉杂杂壮大了起来。
弘瀚生性旷达豪爽,又刻意结交有能之人,不拘士庶凡奴,但有一技之长者都欣而招揽。有时候是奴隶,有时候掌握各式技能的平民,什么桑女织女,陶工瓦工,手艺匠人,农夫屠户,甚至是落魄的贵族或者打算碰运气的武人。因此这个队伍也变得越来越混杂。
如今,这个队伍已经超过了五千人,行动十分缓慢,单是拔营启程,就已经要浪费一个上午。
允得到了一匹马。是一匹栗色的母马,鼻梁上有道白,蹄子也是白的,四腿修长有力。
少年生怕惊吓到它,试着去摸母马的鼻梁,母马拱了拱他的手,眼神温和湿润。“它叫什么?”
“马哪有名字哦。”十三叔摇头,觉得这孩子好天真。“这马归你了,你得喂好它,天天给它刷干净。别看只是个牲畜,我们西炎人,对马就像对兄弟喽。咱们西疆打仗和中原不一样,山多,跑不了战车,全都是在马背上哦。”
十三叔还想给他一件披风,是弘瀚的侍卫队人手一件的那种。他们没有统一的盔甲和兵刃,唯一能统一的东西就是这种简陋的披风,火红的颜色,十分张扬。
然而允摇摇头,说:“影卫不是侍卫。影卫是黑色的。”
这一日的行程有些无聊,大部队行进的十分缓慢。因有牛车等拖累,走到日落才不过走了四十里。照这样下去,得有五日才能走到距离最近的御城。回到西荒的日子简直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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