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惜他那时脾气大得很,总闹,往常如此闹的孩子都被拳打脚踢踹晕了去,可他却独独受了优待,若胡闹的时候,便被周而复始地灌迷魂药,一觉就睡上好些天。或许最惹人注目的还是他脖颈上那个白玉制的项圈,当时不懂,如今想来也价值不菲,也不知那群歹人又是如何想的,或许受人所托把他卖去另一个富人家也说不定,竟也无人去碰他的项圈。”
“我是车厢内唯一一个知事不闹的孩子,魏洵被灌了几回,几日不食显然便被饿瘦了不少,之后那些歹人拿食物诱惑也是不理,给他的小灶全被掀翻在地,他高傲得很,谁也不理,直至有一个晚上,我半夜惊醒正巧发现那个小子正偷偷摸摸去捡他白日间踹翻的馒头…”璟书笑着摇了摇头,才继而道:
“后来我们便将那几个馒头分了,他洁癖得很,所以弄脏的皮自是我吃了,他便掰着吃内里软绵绵的芯。”
“他虽比我小两岁,可聪明得很。”男人眨眨眼,看向身旁一脸认真听故事的小姑娘,“他装作一脸学乖的模样,每日的饭都认认真真地吃,好不容易过了几日,我们却听见那群人交谈间说是过几日便要将他卖出去的消息,后来我才知道他纯属是为了逃跑……”
“于是在那日晚上,他拉着我终于逃了出去。”
“你…你之前没有想逃麽…”酒意又一次翻滚,雩岑半伏在桌面上有些口齿不清地问道。
“逃…?”璟书摇摇头,“我这样的人,被卖了也许还更好,至少为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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