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是没逃过浓浓的尴尬,只觉得要是失忆就好了。她尴尬的倒不是把圆珠笔插在头上,而是尴尬那顶鸡窝头——她为了吸引苍凌峻的注意,自己梳的发髻,效果一言难尽……再配一根塑料圆珠笔……
这根圆珠笔就是她在这本小说里为女主“准备”的金手指,滴血认主以后内里的小水洼便能提供仙气,石碑通过主人的操作就能“变”出灵丹,直接开挂,从此修为资源不用愁,妥妥走上人生巅峰。
当然,这是上辈子的事,现在她立刻马上就对其认主,一点都不再给自己犯傻的机会。
说是这样说,可要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弄点血又是另一回事。掏出青莲,看了看,又放了回去,抱歉她还不想得破伤风。
幸好屋子里还有一把充做菜刀的断刃匕首,狠狠扎了自己一下,这才把圆珠笔的主给认了。
血滴消失在画面上的石碑里,圆珠笔便碎成塑料片掉落到地上。然后时间加速了一般,塑料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降解消失。而石碑和小水洼则永远的与她的元神融在一起。
现在还不是观察石碑和小水洼的时候,最后把油灯以及手里的蜡烛全都揣上了,她才出了小木屋回到驰末煌身边。
“师兄,我准备好了。”
驰末煌刚才就听她在房里乒铃乓啷一阵收拾,中间还闻到些血腥味,以为她行事匆忙不小心伤到了,就转回身说道,“以后慢慢做事就行,毛毛躁躁再伤着自己你师父又要担心。”
说完也不等花灵媞说话,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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