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是旁观者的角度。
如果拿了女主剧本,那个十七岁少年可不是渣男,他是白衣衬衫,是星河璀璨,是人间绝色。
是苍凉生命中,唯一的光。
“那不是光,是你脑子里进的水。”余应晚毫不留情的吐槽。
阮暮蘅笑,也没急着反驳,眼珠子上下打量着余应晚,最后感叹,“晚晚,我还是羡慕你。”
何景梧宠爱余应晚,闭上眼睛,光闻味道都能闻见,糖果太俗,蜂蜜不够甜,那该是涂满巧克力的布朗尼,香气诱人,摆着不吃,都能腻掉一排牙齿。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阮暮蘅和于默然纠缠了四年,期间两人分分合合,还是没能断得完全。
感情变质的原因有很多,阮暮蘅已经无意纠结他们属于哪一种。
既然断不掉,不如就这么耗着。
反正,在谁身上浪费时间不是浪费。
余应晚对这番论调不置可否,她考虑的问题显然更为实际,“所以,他下次再对你动手,你打算怎么办?”
高考后,阮暮蘅顺利考上大学,于默然也跟着来了洛桑,家道中落,考试失利,接二连三的打击,在这座高度商业化的都市都算不得什么,偌大的洛桑市多的是灯红酒绿,迷失方向的青年人。
他开始整天沉溺赌场,没钱了就堵在大学门口找阮暮蘅,要钱,或者做爱,当然,赢钱的时候或许也来过,都一样。
这次,在学校门口,于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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