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快而准的打在了不远处一颗茂盛的古木之中。
那古木有些年头了,盘根错杂,树根粗壮,上头的树叶浓郁且茂盛,盖得是严严实实,这石头瞬间没在了树叶里。下一秒,那成团的树叶一阵骚动,惊得呼啦啦飞出了数十只野鸟,有两三只直接“噗通”一声掉下树来,一动不动。
叶书北大笑了三声,美滋滋地捡起了那三只野鸟走到了河边,拔毛,清洗,烧火,一气呵成。
须臾,篝火上冒起阵阵香气,是那种肉类烤得油滋滋得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叶书北扯下了一根鸟腿,塞进嘴里一咀嚼,终于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这才是野味,这才是吃肉啊!野狗道人流浪四方的时候,常常在山野林子里猎一些野味,钓一些河鲜,就能解决一顿,味道还贼好。
可是。。。他想了想,放下了手里的鸟腿,刚才那块面上的肉,小是小了点,肉也柴了些,可味道是不错的,他想了很久,肯定绝对不是火上烤出来的,要是这几只野鸟也这么个烧法,那就太好了。
这面是萧正义端来的,他一定知道这大排是怎么个烧法的,更何况野狗散人生性豁达,又喜爱广泛交友,断然没有吃独食的道理,这么想着,他顺手拎起两只野鸟往回走着。
而在景区的医务室里,萧正义和宋豪情睡在了隔壁间。本来他们今天就要打道回府了,偏偏遇上叶书北自寻短见,这莫名就耽搁了一天,景区里的酒店贵得要死又坑得要死,他们浑身上下就只有八十块,还拿去买了大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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