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来临。
当然,在此之时,有一些粉丝大骂。我靠,这一些家伙,又来抄唐朝公司了。
是的,而且,这超袭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是谁都知道,不管是广告,还是陈佳一在哈佛的演讲,陈佳一都是第一个说出上网本的人。没想到,现在只是一会儿,就有这么多IT企业跟着进入。这看上去,真是一大杯具。因为这一些企业完全只会跟着唐朝公司,不知道自己创新。
当然,也有一些维护这一些企业的专家说道。对于规律性的科技产品,他并不能算是抄袭。就像计算机,如果真要说抄袭,全球所有人都在抄袭美国。因为,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是美国人发明的。
同样,像上网本这样的产品,他就是与计算机,智能手机一样,不能例为专利。
既然不能例为专利,那么,也就不存在抄袭。
这当然不是假话,而是现实,虽然大家并不能理解。
此外,也有人表示,不管这一些人再怎么否认,他们肯定只能吃一点唐朝电脑剩下来的市场。我们相信,等上网本这一类科技产品一上世。到时候,人们都会发现,几乎大部分人,他们都会去购买唐朝上网本。
看上去,这是一个好的现象。
不过,唐朝公司可不会这么自信。
全球各大IT企业,有着他们的优势。每一个电脑企业,都有很多的粉丝。上网本就算是唐朝公司推出来的创意,也不可能就此霸占全球市场。正如唐朝智能手机一样,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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