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再被捉去抵命,老身独自带着两个孙儿,可怎么活哟!”
张公鱼无可奈何:“这家里除了她就只有你们婆孙三人,毒不是她下的,难不成还是你这老婆婆把自己亲儿子药杀了?或者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下的毒?至于养老育幼之事,本州有养济院、育婴社,大老爷我再额外助你们婆孙一笔银子。”
明朝有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其中包括专管赈济救治瘟疫和主管医药的惠民药局,以及遍布大明每一个州县、专管赡养孤寡老人的养济院,负责抚养孤儿的育婴社。
《大明律.户律》明确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私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
万历初年是太平盛世,养济院收养的孤寡,官府每人每月给太仓米三斗,每年给甲字库布一匹,相当于后世的低保(猫注:并且也有了富户骗领的现象,古今如一,呵呵)。
魏阿四死亡,雪花嫂犯罪被抓,只剩下孤老婆婆和两个孤儿,符合养济院收养的条件,张公鱼肯助一笔银子,也算仁至义尽了。
老婆婆听张公鱼这么说,眼角流下浑浊的老泪,唠唠叨叨的念:“养济院怎么比得上自己家?别人哪儿有我这媳妇细心?可怜两个孙儿,刚没了爹,妈也要被捉了去……”
秦林听到这里,心头忽然一动,本来就有的疑窦越发深了:照说媳妇往往和婆婆不大对付,魏家老母亲却始终替媳妇说话,案情别另有蹊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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