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花不花,之所以想忘了这一段,是因妖大没把他的感情当一回事,得到他的好感後又两度以性亵渎。如果不爱、自然不痛不痒,但他爱了、所以会伤心、难以再维持过往的相处。
心不在的人,要他的屌何用?就算在一起、披上恋人的皮,这本质仍是炮友的关系--而他们彼此都不缺炮友。
「你能摸着老二发誓,说你真心认为和我在一起会比单身时还快乐吗?」程碧风给了台阶婉拒:「骚怎,这不是你想要的关系。」一无所缺的人,何必硬塞给他用不着的东西,好比那所谓的爱。
杨千帆沉默。程碧风毕竟了解他,他於是无话可说。
确实,他愿意和程碧风在一起。就只是愿意,但还不到乐意的地步。
妖大也不是一天造成的,谁都曾年轻过,他并非不懂爱或不会爱,只是自我感觉优先於一切,他很清楚自己不适合责任制的感情模式。
「说真的,你到底想要我怎样?」这样没完没了地耗着,程碧风也很腻了。
杨千帆叹气,回到初衷:「before,我们当朋友。」
交游广阔是一回事、但他认定的朋友委实不多,其中只有这个他最喜欢、还会不时想念。
「……OK,我们当朋友。」程碧风答应。「像一开始那样,各过各的,不上床,就当朋友。」
这是最两全的台阶,反正朋友的定义那麽广。十几年前的同学在路上遇到还不是一样叫朋友?不必联络的朋友。老子反正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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