裳,头着黑色幞头,身着灰色袍衫,脚上也蹬了双软皮靴,腰上再也不是系的布条了,而是换成了皮革的束带,带扣还是铜的,还挎了把乌皮鞘刀。原来唐时规矩,普通人家是不能用革束带的,只能用布条系上,一般的衙门公差和中低级别官员才能用革束带,等级就从带扣和镶嵌上来分,没品的用的不镶嵌的束带和铜代扣的,有品的就在束带上镶根据品级镶嵌数量不等的玉,带扣也是玉的。至于高级官员和王侯将相,才允许用镶玉银束带,或者说是革束银带扣,只有皇帝太子才能用的金束带和金带扣,不过一般就是犯忌了,也没人追究,就连唐太宗,为了舒服,还是喜欢用软革束带的。只是若你犯了忌讳,那么在上官那就可能留下坏印象,所以平时大家也多是自觉遵守这个规矩。
初初见到王凌,客栈里众伙计还没人认出来,孙二就上前招呼去了,走近一看,原来是王凌,欢喜得他都不知道说什么了,捏了把自己的脸,疼的。又摸摸王凌的铜带扣,将自己脚上穿的软皮靴也伸了出去对比了下:“啧啧,就是不一样,官家的东西就是不一样。这一身到了大小东家身上,简直就是般配,大小东家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倒象个将军模样了。”他这一兴奋,又把王凌叫成了大小东家。
众人闻讯也都赶来瞧新鲜,你也摸摸“官服”,他也摸摸乌鞘刀,这些往常可是想摸也摸不到的,这时候不趁机过把瘾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孙铭前是知道王凌去州衙做事的,在他看来,这是好事。虽然直接管着客栈的还是建安县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