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去县衙也没屁大点事,果不其然,和王况先前的猜测一般,由于王村头上的那从贼帽子摘了,那么被官府收缴去的田地理所当然就要还回来,目前因除了王凌王况王冼三兄弟外,并没有见到其他活着的王村人,所以三兄弟自然而然的就是这田地的继承人,更何况王村的田地原本都是族产,所以即使再多的人,县里也不愿意麻烦,我只管还给你们,你们自己分去就是。
本来这事情没这么快解决的,一来是王凌王况王冼的身份按程序走是必须查证的,二来是一般衙门做事向来都是拖拖拉拉的,哪里有头天诏书下来,第二天就还你田的道理?怎么说也得拖上个十天半个月,不然官威何在?
好在王凌身上还带有校尉写给黄别驾的信,州衙又是就在边上,派个衙役去送给黄别驾,不一会工夫就有回话来了,信中确实提到王凌是王村人,还举荐王凌在州府做事,原来这校尉算是别黄驾家的远房侄儿,见王凌杀敌勇猛,不忍埋没他一身工夫,就给写了这封信。有了这信,那么还有什么好查证的呢?所以林主簿就当场拍板,一切从简从快,把手续都给办齐了。
从县衙出来,王凌说不得又得去见见黄别驾,原本他以为那只是一封平常的家信的,本就存了今日来送信的心,如今听说原来竟是校尉举荐自己的信,那就更是要来拜见黄别驾了,至于说要不要在州衙做事,要是没碰到王况的话,王凌可能还是想回村里种地,为村中父老守好灵,也守好一片产业,万一真能等到有死里逃生的族人,也能有个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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