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算得上相互厌恶。这次他们到花牌镇来举行结婚仪式,大概是弑君者的主意。你瞧,已经有人在布置红心广场了,倒是挺大的排场。”
“哦。”我漫不经心地应道,心想刚才为什么没有一刀宰了那只黑公鸡。乞乞柯夫说,“那位公主有金色的头发,她曾是你们索尔家族的一员,对么?”
“算是我的表妹。”
他点点头就不说话了。正好,他再问什么我也不想说,或许还会恼羞成怒地给他两巴掌。而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乞乞柯夫就是有这个本事。
我们沿着彩砖砌成的小路向下走,走出了小镇的中心,越临近边缘,那童话般的城镇也仿佛肥皂泡一般逐次破碎。当棕黑色的土地踏在我脚下,久违的畅快,我一笑,滑下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坡。
“当心点,乞乞柯夫。”我道,“这里可不是镇中心,随时都有宰割老人与小孩的恶犯……”
就在这时,一个杂种朝乞乞柯夫扑过来,老头子惊叫一声“撒旦啊!”。我揪住那杂种的狗头,刀背横劈他的脖颈,一脚将其踩到地下!
“该死的狗东西!”我啐了一口,把金发扯下,“瞪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
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颧骨高耸,脸色苍白,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熏一般,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他看到我的红发,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尖声道,“他妈的,莱蒙·骨刺,是你?!你戴着那顶假发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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